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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时间:2017-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阡,古称山国,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自秦朝有行政区划建置起,迄今已有 2223 年历史。这里山川秀丽,气候宜人,享有“中国温泉之乡”“中国苔茶之乡”“中国矿泉水之乡”等美誉。龙川河如玉带般穿城而过,石阡县检察院就位于美丽的龙川河畔,石阡县政府旁。

    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 1951 年,称石阡检察署,无专门办公地点,1956 年更名为石阡检察院,设立内设机构,充实办案人员,始设办公地点在原政府大礼堂内,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文革”期间被撤销,1978 年 10 月重建,租赁石阡神王庙办公,重建之初仅设行政、批捕、起诉、法纪四个检察组,历经岁月的洗礼,石阡县人民检察院紧跟时代的步伐,在进取中不断发展、壮大,现全院内设机构达到 5 个,干警 42 人。

    2007 年 6 月 30 日,投资 800 余万元建成的 5400 余平方米的侦技大楼正式投入使用,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崭新平台,交通、通讯、同步录音录像、局域网系统等一系列先进办案设施为提高执法效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不断壮大的专业人才队伍等软实力,为履行好神圣的法律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在石阡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历现任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警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宗旨,以“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克服人少案多、交通不便等困难开展工作,为石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7 年以来,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三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警察编队示范单位”,先后获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陈登富专案组集体二等功”等荣誉称号,以骄人的成绩展示了石阡检察院的风采。

 

    海纳百川,千帆竞发。今天的石阡检察人,将沿着前辈的足迹,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坚实的步伐,在中国梦的大舞台上书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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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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