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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共利益撑起保护伞,贵州检察机关交出公益诉讼亮眼成绩单!
时间:2018-07-19  作者:  新闻来源:石阡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57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我省被确定为13个试点省份之一。在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办理了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期间,我省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数、向行政机关提出依法履职检察建议数、起诉数、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求数及院均办案数等七项主要办案数据均位列全国首位。其中,锦屏县检察院诉该县环保局案系试点后全国首例生效判决案件,写进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被最高检评为2016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六枝特区检察院诉丁旗镇政府案是全国首例跨行政区划管辖提起的案件,入选最高法2017年十大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德江县检察院诉该县国土资源局案、册亨县检察院督促该县国土资源局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20177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7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10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316件,提起公益诉讼22件,人民法院已审结8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我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数、立案数、诉前程序数均位列全国前列。其中,金沙县检察院诉毕节市七星关区大银镇政府不当履职案入选最高法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铜仁市检察院诉玉屏湘盛化工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明确监督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

        公益诉讼全面推开后,全省各级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线索摸排力度,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有序开展。在范围领域方面,检察机关继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监督力度,同时将食药领域列入重点范围。黔西南州检察院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纳入动态管理。黔东南、安顺、毕节等地积极开展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专项工作。安顺市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促使食药部门建立平台备案制度,责令备案整改网络餐饮平台(分支机构)18个,下线双证不全等不合格商户97家,立案调查9家。德江县检察院牵头与该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计局、城管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联合会签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长顺县检察院通过微信接到举报线索后,对县人民医院使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0件,办理诉前程序142件,通过开展食药领域专项监督,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牢食药安全防火墙。此外,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结合传统文化村落保护,发挥公益保护作用,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行动,针对传统村落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监管不力以及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松桃县检察院以辖区内废旧矿山、裸露山体等综合治理为重点,开展生态恢复专项行动初显成效。

 

积极拓展案源,确保形成有力监督态势

        全省各级检察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新线索发现机制,拓展案源渠道。一方面,通过实地走访、深入排查,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另一方面,依托智慧民行随手拍举报平台等,发挥大数据的排查筛选作用,使线索更有价值,办案更有效率。南明区检察院建立微信随手拍举报平台,上线后一个月,就收集到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条。铜仁市检察院制定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移送暂行办法,加强了民行检察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公益监督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

 

发挥诉前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尤其是在提出检察建议时,既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内容,又结合实际提出履职要求,帮助行政机关及时解决制度漏洞等问题。此外,检察机关以诉前督促为载体,打好提起公益诉讼的底稿,扎实做好调查取证和审查起诉工作。对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及时发布公告告通知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有效增进公益保护的社会参与。对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严格履行诉前程序,促使问题能够在诉前程序阶段就得到有效解决。对于行政机关仍未依法履职,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受到侵害的,则坚决提起诉讼。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行政机关对诉前检察建议的采纳率达93.7%,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关停整改污染违法企业203家,恢复林地、耕地、水域等41050余亩,督促清理回收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36余吨,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13556余万元。

 

加强后续跟踪,确保公益保护整改到位

        全省检察机关将案件后续追踪放在与提起诉讼同等重要的位置,促成部分行政机关通过成立联合执法领导小组,采取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整改落实。思南县检察院在办理该县城管局怠于履职案中,原县建设局租赁农村土地作为城区垃圾场长达16年,占地面积73.65亩,垃圾堆积体量近40万立方米。由于该垃圾堆场存在渗滤液处理不当,存在次生污染危险,具有内燃、边坡滑坡等安全隐患,堆放点污水严重影响当地人畜饮水,居民生产生活环境遭受严重威胁。县城管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在省环保厅的指导下,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垃圾堆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评估,组织相关单位先解决安全隐患和污染问题,随后逐步清理堆放的垃圾,县政府还通过申请专项资金和自筹经费等形式,彻底解决辖区内的垃圾堆放问题,使这一困扰当地群众十多年的顽疾得到有效解决。对于经过法院判决的案件,检察机关亦非一诉了之,而是主动跟踪执行情况,确保公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今年1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省起诉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玉屏湘盛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已生效,为确保判决能够执行到位,玉屏县检察机关会同法院执行部门对及时湘盛化工公司所属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进行了查封,以保证污染得到及时治理恢复,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建立沟通协作机制,为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贵州省委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今年6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履职要求。围绕共同服务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省检察院先后与国土、林业等行政机关围绕法律适用、舆情通报、参与监督、业务交流等问题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与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协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铜仁市检察院与梵净山、麻阳河、佛顶山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订了《关于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锦屏县检察院与该县监察委共同出台了《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建立两部门之间的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

 

依托智慧民行,成立专门组织,推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业化

        省检察院结合实际,拟定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辅助综合平台》建设方案,以期为我省公益诉讼办案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审查处理及案件分析服务等智能化功能。同时,省检察院开展了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件辅助审查系统研究,为办理水污染类型公益诉讼案件提供线索采集、处理、分析及办案辅助智能化功能。全省各级检察院也依托智能检务建设,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助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如观山湖、天柱、平坝、沿河等检察院通过无人机协助公益诉讼办案取证,对遭受破坏的山林、违法矿山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取证,为公益诉讼插上科技翅膀,有效提升取证质量和效率。今年5月,省检察院设置了专门的公益诉讼办案组,负责对全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承担业务指导、理论研究、学习培训等工作。专门的公益诉讼办案组织的建立,有效增强了团队合作和作战能力,为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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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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