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切实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综合保护、双向保护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外部监督和支持作用,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1月16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法律援助律师、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参加了听证会,听证员全程监督。
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社会调查情况及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理由、法律依据进行了阐述。听证人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评议,认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能够最大限度挽救、教育未成年人,使他们远离犯罪,重新回归社会,是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体现,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同时表示,家长作为监护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后要严加管教,帮助孩子走上正途。
下一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监督考察,通过思想教育、行为矫治等,切实当好未成年人的法治“引路人”,照亮迷途少年的“返航路”,为他们回归社会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