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分享到:
【社会治安重点工作】把庭审“搬”进校园 以案释法零距离
时间:2023-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石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为进一步加大反诈宣传力度,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养。11月14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团县委来到了石阡中学,开展了一场“沉浸式”的巡回庭审进校园活动,现场旁听庭审师生共500余名,实现学生“零距离”接触庭审,感受法律的威严。

巡回庭审选取了危险驾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三类案件。庭审中,法庭按照庭审流程,宣布法庭纪律,进行法庭调查,并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查明了三类案件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石阡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随着法槌落下,庭审结束。整场庭审秩序井然,让同学们“沉浸”式感受了司法庭审程序,“零距离”体验了庭审的庄重威严。

庭审结束后,不少师生表示:“以前只觉得洗钱等犯罪行为离我们很遥远,在旁听完这一场生动的法庭庭审后意识到,犯罪就在我们身边,我一定要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未来希望能成为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全校师生零距离感受案件审理过程,将“身边案例”转变为别具特色的法治教育课。下一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采用寓教于实践的普法宣传模式,将法律知识以具体、形象的方式展现出来,达到以案说法、以法育人的目的,共同加强法治校园建设,社会治安重点工作的开展。


 
友情链接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公安备案号:贵公网安备52062302000154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