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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脱贫攻坚----石阡检察院在行动
时间:2018-07-01  作者:  新闻来源:石阡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40周年。石阡检察院始终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始终把脱贫攻坚和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严从快打击侵害人民群众权益、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按照县委、县政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石阡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助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从严惩处妨害“脱贫攻坚”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对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异地移民搬迁、产业扶贫、教育、医疗、住房保障、低保评议等工作中的寻衅滋事、聚众阻挠、堵工堵路、强揽工程的违法犯罪做到快捕快诉。

         二是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式“微腐败”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加大对扶贫和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等污染环境犯罪,依法严厉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着力保护绿水青山。

         五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结合办案实际,深入剖析扶贫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发案规律和深层次原因,以及相关领域社会治理的新隐患、新矛盾、新特点,查找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综合运用专题报告、信息简报等方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主管、监管部门提出对各类社会风险的预测预警及应对风险的检察建议。

         六是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财政、扶贫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形成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受理移送等多元化办案协作和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利用“信、访、网、电”等诉求表达渠道,对涉及“脱贫攻坚”的控告、申诉及时受理,仔细甄别。

          七是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研究制定处置预案,依法及时有效处置。

         八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为打好“脱贫攻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精心选择和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适用准、政策把握好、办案效果佳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宣传解读有关“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把国家政策讲透彻,把法律法规讲明白,把责任风险讲清楚,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常态化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普法活动,围绕扶贫助贫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宣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推动形成全社会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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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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