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阡县人民检察院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继续保留第九届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近年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刑事申诉检察职能作用,妥善处理群众诉求,持续深化“文明接待室”建设工作,努力打造来访人的温暖港湾;积极优化控申接待环境,设立了视频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安置了大型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设备、12309统一受理电话平台,配备了饮水设备、应急药品等便民利民设施,给来访群众创造一个舒适的诉求环境;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制、预约接访制、业务科室联合接访等制度,规范亲民和谐的接访行为,创新接访方式,提高信访化解实效;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延伸矛盾化解触角,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控告、申诉、举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及时将信访案件解决在基层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