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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16日在石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石阡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中心工作,落实检察举措,能动司法,干在实处,自觉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倾心尽力脱贫攻坚。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检察长任龙塘镇脱贫攻坚副指挥长,21名检察干警蹲点常驻扶贫一线,2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严厉打击涉及脱贫攻坚领域犯罪13件14人;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乡村振兴,确保脱贫成效得到巩固提升,为帮扶村发展产业协调、解决经费300余万元,在用心、动情、出力、献策等方面下功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检察力量。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以法之利器护卫人民。选派12名党员干警参与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与县法院、公安、司法部门联合印发通告为疫情阻击战筑牢法治防线;紧盯囤积居奇、非法经营、哄抬物价以及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开展防疫物品市场督查2件(次)。在疫情考验面前,检察官们司法办案“不断档”,志愿服务“争先上”,为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对标对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要求,狠抓检察环节司法办案,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案件。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0件137人,依法批准逮捕91人,提起公诉7件87人,均进行了提前介入,召集或参与公检法案件会商16次,向上级院汇报10次;聚合力“打财断血”,移交涉案财物2188万余元;移送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线索以及其他犯罪线索50条;围绕“四大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11份,均得到回复整改,形成参与社会治理等10余项机制建设,促进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

全力助推市域治理。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深入开展政法大走访,走访群众3000余户,帮助群众解决问题20余个,在19乡镇(街道)和平阳社区设立乡村振兴法治扶贫工作站,在大屯茶区成立检察官联络室,深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网上运行,接待来访群众161次,化解社会基层矛盾20余起;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现场发放等方式,5年来对符合条件的40件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3.2万元,协助办理外省(市)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帮助解决因案致贫返贫家庭的“燃眉之急”,彰显司法关怀;举行各类案件的公开听证13次,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精心保护企业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等专项工作,制定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2条意见,选派27名检察人员对县域内27家企业“一对一”对口帮扶;依法对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侵害民营企业、企业家的犯罪零容忍,办理涉企审查逮捕案件4件6人,涉企审查起诉案件7件12人。对企业人员涉嫌犯罪,严格执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3件5人,不起诉2件2人。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7件(次),排查企业法律风险点20余个,为国荣宏发专业合作社解除司法冻结科技项目资金42万元,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积极助推企业顺利复工复产,该案例被《贵州日报》进行了采访报道。

二、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办案质量,增强监督刚性

五年来,我们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坚持全面依法履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611件1007人,批准逮捕448件73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94件1958人,提起公诉876件1388人。对于轻微刑事犯罪,用好用足“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156件256人,不起诉254件400人。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办理案件583件899人,适用人数占审结人数的68%。提出量刑建议1344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266人,采纳率达94.19%。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制售毒品、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共起诉107人,批捕121人,依法办理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石阡蔡某涉恶案和市院指定交办的玉屏罗某涉黑案等案。不断加强刑事法律监督工作,合力促成司法公平正义,达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善治共识。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件,监督撤案11件,追捕、追诉漏犯152人,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提请抗诉10件。先后共向相关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均获整改回复。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3件33人,共办理各类刑事执行监督案件48件,清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6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

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共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走向深入,加强与县监察委的工作协作,依法对司法工作人员涉及的14类职务犯罪行使侦查权,核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4件4人;组建职务犯罪办案组,专门办理检察机关自行侦查和监察机关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12件12人,其中办理了省院指定交办的凯里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艾某某受贿案和市院指定交办的思南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某某受贿等案。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力推进未成年人全程有效的司法保护。依法起诉未成年被告人45人,不起诉47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精准帮教未成年人92人次,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适用率达100%,依法进行犯罪记录封存92人,10名检察官担任10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专题讲座52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与县教育局、卫健局等部门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辖区中小学开展校园周边禁烟、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检查,检察长、教育局局长共同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共建长效机制,共同为青少年撑起法治蓝天。

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五年来,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155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74件,提出检察建议72份,采纳72份;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51件,提出检察建议49份,采纳49份;以惩治“民事虚假诉讼”为重点,办理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案3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份,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13件。积极探索民事检察监督新模式,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1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15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公开听证2场。重视《民法典》宣传,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民法典》,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

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能。立足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提高行政检察社会治理参与度。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25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13件,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1件,结合办案促进依法行政案11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精神,开展土地非诉执行专项工作,共立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采纳3份;并与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通过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努力促成行政争议“案结事了”。目前,已化解1起长达7年的行政争议案。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共办理公益诉讼案33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26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67件。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为修复生态环境,共督促当事人复垦复绿200余亩。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责令在石阡龙川河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40余名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金6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20余万尾。认真落实“两长”巡河制度,推动县域河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与县水务局、县供排水公司开展碧水润家园专项工作,摸排线索10余起,发出检察建议4份。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开展“安全生产守夜人”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聚焦道路交通、消防、窨井盖、能源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问题,共办理专项案件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切实为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三、立足队伍建设要求,坚定政治方向,提升综合素能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从严治检,将“四个铁一般”的要求落实到队伍建设中来,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等主题教育,引领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向县委、人大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加强队伍意识形态教育管理,开展交心谈心127人次,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做到知之深,信之笃,行之实。

牢牢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吸取政法系统违纪违法人员教训,以案明纪,正风肃纪,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参观廉政教育警示基地、案件评查、检务督查和联动巡察,切实增强廉政意识,筑牢底线意识,强化防范意识。5年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警示教育会议11次,专题研究部署会23次,分级约谈230人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如实记录报告制度,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对干预、插手、过问检察办案等情况均进行了全面如实记录和填报。

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坚持人才强检科技兴检,始终坚持把全院干警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导向,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素质培训,选派50余人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网络视频培训100余期2000余人次,提请县人大任免了3名检察干警的法律职务,提拔3名同志交流任职。

努力营造检察文化浓厚氛围。依托全省检察文化“4+1”示范院的载体,注重文化建设对队伍精气神的提振效应,把红色文化、地域特色与检察文化结合起来相得益彰。先后组织开展爬山、打篮球、演讲、歌咏比赛等10余次文体活动,充实了干警的业余生活。出台关心关爱干警制度,做到“五个必到”,让严管厚爱落于平时,使石检精神在新老传承中引领发展。

四、立足接受内外监督,执法更加规范,公信力持续提升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积极主动全面接受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系,主动向县人大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县人代会报告工作4次,接受人大常委会审议刑事检察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各1次,专题调研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公益诉讼座谈会各1次,“一对一”联络走访各级人大代表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公开听证5次,向县人大呈送保护企业家专题调研报告1次。通过举办主题开放日、庭审观摩、个案公开听证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加强了与代表、委员的联系。

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阳光司法,落实生效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51条,法律文书1161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310件次;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18次596件,将评查结果记入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通过“两微一端”宣传检察工作,推送微信275期,发布信息705条,切实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

自觉加强规范司法,深化各项检察改革效能。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要求,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6件次。制定办案内部监督办法、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细则,用制度规范推动案件质量过硬、效果优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探索远程会见、异地阅卷等举措,构建检律良性互动关系,确保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充分、全面保障。

回首五年,我们有所收获。2017年,石阡县人民检察院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公益诉讼工作“先进集体”、“文明接待室”称号。2018年荣获“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办理的费某某妨碍公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精品案例,《岁月变迁——纪念石阡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40周年》荣获最高检新媒体优秀奖;2019年办理李某某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全省精品案件;2020年办理的石阡县水务局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公益诉讼案入选贵州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石阡县月亮岩河道水体污染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典型案例。先后9个集体、30余名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县记功表彰奖励。

各位代表!岁月峥嵘,不负韶华。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各位代表的关心,得益于政府、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运用执法办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还存在短板弱项,破解法律监督不力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三是运用智慧检务、信息化提升检察工作能力不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五年。石阡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石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上述总体思路,2022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县人代会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深入推进“三地一枢纽”建设,奋力推动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创建经济更加发达、环境更加优美、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的多彩石阡。

二是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四轮驱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阡、法治石阡。

三是以更实举措促进社会治理。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整改落实。坚决惩治严重侵害人身财产权利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动长效常治。

四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食药环资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探索办理公共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损害公益案件,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司法救助,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五个过硬”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筑牢干警思想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提升专业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担当新使命,阔步新征程。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委员的监督下,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加快实现“三地一枢纽”奋斗目标,为谱写多彩石阡的新篇章贡献石阡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石阡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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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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